降低失業率 市府祭獎勵新制
高市失業率始終高於全國的平均失業率,提振就業、降低失業成為市府的當務之急。高雄縣市合併後,市府制訂新的「獎勵民間投資實施辦法」,首度增列增聘勞工薪資補助、勞工訓練補助等條款,以經濟誘因鼓勵企業增聘勞工。
在新進勞工薪資補助部分,凡符合獎勵投資的企業,增聘高市籍的勞工滿一年以上,每人每月補助薪資五千元,補助最高十二個月。市府每年補助上限為一千五百人。
勞工訓練補助部分,企業的職業訓練計畫經審核通過後,市府補助五十%的費用,最高補助三十萬元。
為了避免企業「假僱用、真補助」,市府規定新聘勞工不得為企業負責人的配偶、直系血親、三等親,且企業不得發生「非法解僱」。
高雄縣市合併後,勞動力人口總計一百三十二萬人,若薪資補助一千五百個名額全部僱用,可降低失業率約○.一%。
財政局長雷仲達表示,除了勞工薪資補助、勞工訓練補助外,「獎勵民間投資實施辦法」的優惠項目,還包括利息、租金、租稅等的補貼;為了因應縣市合併後的產業特性,精緻農業首度列入獎勵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