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/台北報導〕二○○八年底爆發的連動債投資爭議,二年多後的今天,仍有少部分投資人堅持對銀行提告、不接受少得可憐的和解金,多數投資人仍得面臨「告不過銀行」的現實;另有部分投資人組織社團法人發動團體訴訟,但也多呈現膠著態勢。

二年多前,因雷曼兄弟宣告破產,眾多投資人手中「很穩健」、「如同定存」的連動債投資標的,一夕間成為廢紙,由於投資者多是退休族,主管機關金管會要求「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案件委員會」介入受理評議,共受理了二萬五二一四件申訴案件;銀行公會表示現已全數結案,僅有部分已提出評議申請、但投資標的未到期的個案,陸續處理中。

儘管如此,投資人並不滿意評議會評定的補償標準,當時許多投資人拿著僅補償十五、廿%的評議結論,氣沖沖的上法院提告,甚至有投資大戶委託律師跨海赴美提告。

不過,近來部分投資人發現,過去國內某家最大消金、財富管理銀行,對投資人的補償要求態度強硬,僅願意給予十、十五%甚至更少的補償金,但在今年農曆年前,該行態度丕變,紛紛主動聯繫投資人洽談補償方案,而且補償比率都是五十%起跳。投資人、法界人士分析,可能與該行積極拓展保險事業、不願因過去的投資爭議,讓主管機關藉此刁難有關。

對於連動債近來又被保險業者包裝成投資型保單狂銷,過去的連動債受害者表示,不管如何包裝、主管機關如何嚴格要求銷售流程,他們是絕對不會再碰這類商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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