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/台中報導〕不要以為僅外觀與正品相同但未打印正品LOGO的皮件就不算仿冒品!
皮件批發店老闆被送辦
台中市警方最近接連查獲仿冒LV及BURBERRY等知名品牌的大批仿冒皮件,商家辯稱沒有打上該品牌的LOGO,應該沒有違法,警方則強調上述品牌正品的圖樣皆已註冊,訊後仍依違反商標法送辦。
警方日前根據檢舉至市區一家皮件批發店內查緝,發現三十五歲的郭姓業者,公然在店內陳列仿冒知名品牌LV的各式皮件,儘管郭女聲稱這些皮件上均無LV的相關LOGO,並未觸法,但警方提示表示,由於這些皮件的棋盤格圖案已經由LV註冊,因此仍屬仿冒品。
警方當場查扣五十八個長短皮夾,郭女供稱這些皮件係向上游以每個六十元代價批得,再以一百至一百五十元不等價格售出賺取價差獲利。
同時間警方另組人馬也兵分二路至逢甲商圈的福星路及精明一街上,再查獲兩家販售BURBERRY仿冒品的皮飾店,查扣仿冒的水桶包、後背包、手提包、肩背包、側背包及長短皮夾共三十八件,隨即將兩名負責人帶回偵辦。
兩人在警訊中供稱這些皮件係向綽號「小許」的不知名男子進貨,因小許保證都有合法商標,不是仿冒品,才會自年初開始販售。
警方則強調,這些皮件雖沒有打上該品牌的LOGO,但品牌的商標圖樣已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核准,因此業者此舉仍是觸法行為,訊後除將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移送法辦外,並提醒商家注意。
- Jan 30 Sun 2011 14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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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圖樣沒LOGO 照樣算仿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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